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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东大学文学院刘永春副教授被聘为山东省签约文学评论家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9-04-03

日前,山东省委宣传部公布了第二批签约文艺评论家名单,我校文学院刘永春副教授入选。省委宣传部本次共聘任文学评论家10人、艺术评论家20人,刘永春副教授作为文学评论家入选。

据了解,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制度设立于2015年并于当年进行了首次聘任,今年期满后,第二批签约文艺评论家名单已经完成公示。签约文艺评论家制度是山东省委宣传部、山东省财政厅、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山东省作家协会等共同推出的,为国内较早的同类机制,旨在宣传推介我省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文艺人才,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水平高、专业能力强的文艺评论家队伍,提高我省文艺评论工作的组织化程度,形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文艺工作品牌。

据悉,刘永春博士、副教授现为烟台市芝罘区文联副主席、区作家协会主席,中国作家协会、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,担任中国现代文学馆特邀研究员、山东省作家协会张炜工作室特聘专家等社会职务,是国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文学评论家,此次入选将会带动文学院相关学科与省内外文学界、评论界的进一步交流。(撰稿人:张哲 审核:胡晓清)